为了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对我院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实行二次审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说 明:
1.学生上网自查核对(进入自己个人账户,毕业审核—审核结果栏)检查是否已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所有课程(人文必修、人文选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达到合格标准;外语过级考核的情况,以历次外语等级考试的最高成绩为其最后成绩;填写在读期间论文发表情况及创作获奖情况。
2.九月初,研究生处向各二级院系反馈获得拟毕业生资格名单,各二级院系根据获得拟毕业生资格名单,安排相关学生进行论文开题;审核不合格者,未获得拟毕业生资格,不允许进入论文开题等毕业的相关环节,办理延长学习期手续。
3.五月初,研究生处向各二级院系反馈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双盲审评审结果,各二级院系根据研究生处的反馈名单,安排相关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如二次审查未通过者,不允许进入当年论文答辩环节,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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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对象 |
时间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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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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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申请拟毕业生资格者 |
六月份 |
由学生本人网上自查,检查是否已完成了所有的课程且达到要求;研究生处审核并公布获得拟毕业生资格名单;审核合格者,进入论文开题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办理延长学习期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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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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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已获得拟毕业生资格者 |
四月份 |
根据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双盲评审结果,研究生处最终确定允许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审核合格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不合格者,则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
附件:研究生毕业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表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