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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3-26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人文素养必修、专业素养必修课和选修课。人文素养必修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素养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素养选修课和人文素养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具体学分设置如下:

1、人文素养必修课: 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2、专业素养必修课分为三个模块,即专业理论、专业技法、专业创作和实践: 36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4、各专业方向具体课程设置由各专业方向制定。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模块

学分

备注

 

 

人文素养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艺术原理

外国语

2

2

2

由研究生处具体安排,第一学年完成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2

由各院系结合本专业实际安排上课内容

 

 

 

专业素养必修课

 

 

专业理论

专业技法

专业创作和实践

 

 

36

由院系具体安排,不少于6门课程,参见各系教学进程表。其中要求安排不少于6周的艺术实践并安排2次专门展示(展示时间为下乡考察返校两周内),不少于10次的专题讨论和一定量的文献阅读。

 

 

 

 

 

选修课

 

 

 

 

 

8

由院系具体安排,不少于6门课程,参见各系教学进程表。其中要求安排不少于6周的艺术实践并安排2次专门展示(展示时间为下乡考察返校两周内),不少于10次的专题讨论和一定量的文献阅读。

 

 

 

五、毕业作品与学位论文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课程及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实践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各领域方向培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不同内容的专门展示。一次为二年级上半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展,一次为三年级下半学期研究生毕业展。

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且不少于8000字。论文开题报告、印刷格式及体例要求请严格遵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化要求及相关程序职责要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通过所有课程考核、修满规定课程门数及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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