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外语和留学生汉语教学的针对性,增强免修条件与研究生实际语言水平的适应性和引导性,现对研究生外语和留学生汉语免修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外语
(一)免修课程
学校面向博士生开设《英语》(或《日语》)必修课一门,面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英语》(或《日语》)和《英语视听说》等必修课程两门,面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英语开设《英语》(或《日语》)必修课程一门。达到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两门免修,或申请二者之一免修。
(二)免修条件
研究生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可以申请外语课程免修。
1、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65分及以上,三年内有效。
2、新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3、雅思6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旧)或300分以上(新),五年内有效。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WSK(PETS-5)成绩合格,3年内有效。
6、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一》成绩达70分及以上,或《英语二》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该项成绩入学当年有效。
7、英语专业(TEM)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了学士或硕士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9、第一外国语为日语的,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The Japanese-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二级130分及以上,三年内有效。
二、留学生汉语
(一)免修课程
学校面向留学学历生开设的《汉语》课程。
(二)免修条件
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总分210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三、免修政策
1、本规定涉及的免修条件硕博通用,不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理论类与实践类。成绩取得的时间以证书填发时间为准。
2、研究生英语和留学生汉语课程实行“免修且免考”政策。免修审批通过后,可以不参加免修课程的日常教学及考试。免修课程成绩折合记载为“75分”,同时标注“免修”。
3、免修仅限于在免修申请前仍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对于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入学时未达到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入学后应先选修相应课程并参加考试,可同时参加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汉语水平考试等,达到学校规定的免修条件后,再按学校要求提出免修申请。
4、如前期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达到免修条件后,该门课程仍可申请免修,但将标注“重修”字样。
四、免修手续
(一)申请受理部门。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不用选修该门课程。直接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不需再报经授课教师及所在院系签批盖章。
(二)受理期限。提出免修申请的,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研究生处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公示。免修相关申请材料经汇总审核通过,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误后,由研究生处直接在系统中录入相关成绩。
(四)免修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研究生免修申请表》一式一份,该表在研究生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妥相关信息。
(2)免修条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随即退还。不出示原件的不予审批通过。英语免修条件第6项即入学考试外语成绩一项不需证明材料。
(3)免修条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研究生处审批时留存。
五、其他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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