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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核心课程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74日学校学位点评估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贯彻校领导关于导师核心课程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核心课程

导师核心课程指研究生培养方案之中的重点研究性课程,体现导师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是研究方向的重要支撑。导师核心课程须在培养方案所列课程范围之内,以导师个人为单位制订。每人填写12门导师核心课程(最多可至3门)。

“导师核心课程”的内容:课程名称、开课层次、课程模块类别、研究问题和范围、历史脉络与学术思想、课程结构与教学方法、作业与成果、重点参考书目等七个方面。撰写模板可参考本文附件。

责任主体:导师核心课程由研究生导师本人撰写,交由培养单位汇总,须报经各培养单位审议确定后列入培养方案。

全校所有研究生导师(包括各种形式聘用的导师)均须制订“导师核心课程”。“导师核心课程”一览表作为培养方案的附件。今后每年的教学检查时须进行修订、增补和完善。

二、完成时间节点

全校“导师核心课程”应于8月中旬全部完成撰写、汇总和整理,2018年暑期中层干部会议期间须汇报完成结果。911日学位点评估预检时与培养方案一并全部展出。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导师核心课程一览表

 

 

校学位点评估工作办公室

201875

 
信息来源:

附件1:附件: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导师核心课程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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