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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学位点合格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8
    

中国美术学院学位点合格评估方案

 

国美研发〔2018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文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着眼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彰显特色,争创一流,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在保证基本质量和基本水平的基础上,制订个性化学位点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二级培养单位及学位点的质量保障主体意识。以自我诊断式评估为抓手,一方面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另一方面深入挖掘与整理学校长期以来所探索与实践的优秀学位点建设经验,从而完善建立健全学校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二、评估对象

合格评估:共五个学位点,即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四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艺术(美术、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点。

专项评估:共两个学位点,即文物与博物馆、风景园林等两个专业学位点。

三、评估原则

合格评估定位于学校对相关学科和学位点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评估。

(一)分类评价。参评学位点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对标评估标准,适当优化细化评估要素和观测点,强化学科优势特色,体现学科自主意识,构建具有国美特色的评价标体系。

(二)以评促建。以学位点合格评估为契机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强化和落实培养单位的质量建设主体意识,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三)务求实效。加强评估过程管理,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评估走过场、形式化,确保自我评估达到预期目标。

(四)动态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和学位点办学水平,提出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学校按照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对不合格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或撤销。

四、评估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校层面成立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位点的迎评促建工作。主要职责有:统筹规划评估工作,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协调处理评估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定外聘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审定各学位点评估结果及评估报告。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负责处理学位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小组

按各一级学科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组成,吸收各相关院系负责人员参加,并指定主要院系为牵头单位和牵头秘书人员。

主要职责有:依据学校整体评估方案,制定本学院(单位)学位点评估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指导性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统计本学位点基础资料,形成较完整的评估数据和基础支撑材料,撰写评估报告;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和改进意见,做好整改工作,制定本学位点改进提升方案。

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五、评估方式

评估方式以国内同行专家进校开展诊断式评估为主。迎接2019年上级教育行政开展的随机抽评。专项评估按教育厅和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要求进行。

七、评估内容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学位授予质量以及学位授权点的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要素。同时,评估还需观测培养过程管理的基本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各学位授权点须全面对标评估标准,填写《自我评估简况表》(附件2)进行逐项自查,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撰写模板详见附件3)。

  评估内容中须做的准备工作详见《学位点自我评估的任务清单和准备材料清单》(附件4)。本次评估成果采集涉及时段的,统一为201311日至20171231日。

六、评估标准

学位点评估参考的主要标准有三项:即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5)、20184月省教育厅颁布的《浙江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6)、2017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7)。

八、评估流程

(一)成立评估机构。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各参评学科按要求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二)制定评估方案。根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及《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等,细化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明确评估要求。

(三)自评自查。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各自的评估时间安排,全面对照评估标准,分解评估要素,开展自评自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提升方向。重点是督促本单位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四)组织材料。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标准,按凝练方向、突出特色、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完成《自我评估报告》、组织评估材料。材料组织务必做到:真实可靠、全面完备、特色鲜明。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学科只编写一份自评报告。

(五)现场评审。学校与各学科协商聘请不少于5位校外知名专家(专业学位包括1-2位行业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材料进行现场评估,重点参考《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自我评估简况表》等材料。评估结果重在诊断问题、提供对策。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评估意见,确定评估结论。

现场评估的基本环节:审阅评估材料、研究生调研座谈、导师和管理人员调研座谈、观摩评价相关成果展、诊断分析研讨,提出整改提升意见。

(六)整改提升。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结合专家意见制订改进提升方案,并进一步完善自评材料。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学校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改进提升方案的实施。

(七)学校审定。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审核,确定评估结果,审定《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改进提升方案》,对改进提升的建设内容进行督导。

(八)上报公开。修订完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于1130日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九、评估经费

学位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已列入2018年度重高建学校重大项目,安排预算经费50万元,由研究生处负责统筹。综合用于评估材料准备费用、日常工作经费、专家交通差旅等,每个培养可以申请报销使用3万元评估直接经费。

十、时间节点

1420日前,组织完成《评估方案》的起草,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报校相关部门审议批准。确定各参评学科评估工作小组。

251日至518日,完成评估部署,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完成《自我评估简况表》和《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等必备材料填报撰写,加快培养方案的起草、审议进度。

3519日至68日,各培养单位完成查漏补缺,校级层面组织完成评估材料修订完善。68日前,完成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469日至学期末,完成《迎评方案》的制订和全部评估材料的定稿。

59月,分学科组织专家沟通,组织专家进校开展评估。

610月,分学科撰写完成《改进提升方案》,并融入《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711月底,学校整理完成各学位点评估报告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并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评估是学校对现有学位授权点总体建设情况的一次摸底考核,各培养单位要对所属学位授权点填写的基本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搞美化化妆。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具体学科归属按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认定的口径填报。

2、学位授权点评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评估过程管理,明确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评估走过场、形式化,确保自评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

1.学位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板

4.学位点自我评估的任务清单和准备材料清单

5.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6.浙江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7.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参评学位点)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8426

 

 
信息来源:

附件1: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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